来源:克而瑞地产研究
—2026—
中国房地产市场研究
政策周报
本期重点政策
1.两部委:印发城市更新可复制经验清单,推审批提速与存量盘活
2.杭州:公积金家庭最高贷180万,额度计算倍数与上浮规则同步优化
3.武汉:公积金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,优化存量房贷款比例与套数认定
4.上海住宅基准地价调整:核心区住宅涨、远郊跌
5.成都:出台城市更新条例,城市更新步入法治化轨道
展开剩余93%来源:克而瑞·决策专家「顾一宁」数据分析生成
本周政策概况
2026年第13周(3.30-4.05)全国房地产政策整体延续温和宽松、因城施策、存量盘活的主基调,中央定调平稳、地方精准加力,政策重心聚焦城市更新制度化、公积金深改、土地供给结构优化三大方向。
中央层面政策热度维持低位平稳,核心政策是住建部、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城市更新可复制经验清单,推动存量盘活与审批效率提升。
地方层面政策多点落地、靶向发力:公积金领域迎来密集优化,杭州大幅提额至180万元并叠加多重上浮,武汉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、支持危旧房改造,合肥放宽商转公限制,海南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子女购房首付,全方位激活刚需与改善需求;城市更新与存量盘活提速,成都出台城市更新条例推动法治化落地,上海静安区落地首例住房收购置换模式,打通存量盘活、居民置换与保租房筹措闭环;土地供给持续优化,上海、珠海发布2026年供地计划,宅地缩量、产业用地保持高位,上海同步更新基准地价,呈现核心区上涨、远郊下调的分化格局;同时湖南规范业主自治机制,强化住房领域民生保障,各地多措并举支持刚需改善、化解存量风险、强化产业导向。
政策热度分析
从2026年第一周至4月第一周(W13)的单周新增政策频次及热度指数政策热点指数来看,全国房地产政策呈现“脉冲式释放、高位回落、平稳调整”的特征:进入3月后,中央层面政策节奏持续温和,热度保持低位;地方政策仍是市场主力,但政策条数与力度较前期峰值明显减弱。W12全国政策条数及中央、地方热度均创下年初以来新低,政策进入阶段性平稳窗口。第13周(3.30-4.05)与上周持平,延续低位平稳运行,未出现大幅反弹或收紧,政策环境保持稳定可预期,行业逐步从强刺激依赖转向市场化修复、存量驱动、结构优化的新阶段,地方政策以精细化调整为主,中央侧重制度完善与长效机制建设。
来源:克而瑞研究中心整理
01
中央政策
1、住建部和自然资源部:印发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
4月3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完善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机制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》。此份清单系统梳理了全国多地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中的可复制经验,核心围绕“提升项目实施效率、优化政策制度供给、压缩审批流程、强化集成服务”四个方面展开。突出体现了城市更新向制度化、标准化、系统化治理转变的思路,为各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、低效用地盘活、历史街区保护及城中村更新提供了较强的政策借鉴价值。
核心内容可高度概括为四大板块、17类实操经验,全部是全国可复制的落地做法:
这份清单围绕前期策划、政策标准、审批流程、高效办事四大核心方向,系统总结了各地在城市更新中的成熟经验,重点解决产权分散、审批繁琐、土地利用难、消防验收慢、历史建筑保护难、办事效率低等行业痛点,全面规范城市更新全流程实施。
在前期策划方面,重点推广合理确定实施主体,包括碎片化产权归集、企业联合自主更新、居民自主更新等模式,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,强化运营策划与资金测算,推行 “平面化审批”,从源头破解项目推进堵点。
在政策标准规范方面,聚焦规划土地政策创新,优化地价计收、实行过渡期支持、分层供地、规划许可豁免,同时完善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标准,健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与审批体系,兼顾存量盘活、安全合规与文脉传承。
在审批流程优化方面,按项目类型实施分类审批、精简审批事项、压缩办理时限,推行并联审查与全过程闭环管理,针对城中村改造、既有建筑改造等不同项目差异化提速,大幅缩短项目落地周期。
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方面,拓展既有建筑功能调整、租赁土地项目开工、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等集成服务场景,推行“一套材料、一网通办、一并审批”模式,配套全程帮办、专家前置、联合验收等服务,全面提升企业与群众办事便利度。
02
地方政策
行政调控政策
2、湖南明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
3月31日,《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》正式发布,并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1年3月31日。新规明确,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,标准为每户30元,总额最低1万元、最高不超过10万元,解决业主自治启动阶段的资金瓶颈。
表决难题的门槛降低了,在法律法规总框架下,新规允许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以分期建设的部分、片区、栋(幢)、单元为单位,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物业管理事务,有效降低表决门槛。同时,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中,业主签收纸质票或在投票期间登录电子投票系统的,视为参与表决。
3、上海首例“住房收购置换”模式签约
上海市“住房收购置换”模式首个案例3月31日在静安区完成签约。签约现场,居民施先生作为首位申请人,分别与区保障房公司签订存量房收购合同、与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,标志着“住房收购置换”模式成功完成从房源收储、居民置换到保租房筹措的全流程落地。
具体操作,就是在施先生表达意愿后,由第三方对老房进行评估,给出报价;业主接受报价,就和区保障房公司签署买卖合同,公司会给到一张220万的房票,作为收房凭证,业主6个月内在静安区范围内买房可用。
住房金融类政策
4、杭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180万元
3月30日,杭州公积金新政重磅落地,自4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其中最核心的调整,便是将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30万元直接提升至180万元,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同步上调至90万元。桐庐、淳安、建德三市县最高额度也同步提至130万元。
这场力度空前的政策松绑,直击刚需与改善族购房痛点,全面降低在杭置业的资金门槛。额度提升的同时,可贷额度计算规则也同步优化。个人可贷额度由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,直接放大缴存职工的贷款能力。以余额3万元为例,此前仅能贷45万元,新政后可贷至60万元,更易触达个人90万元的上限,真正实现多缴多得,让长期缴存的公积金更有价值。新政更推出叠加式额度上浮,多重利好可叠加享受。新市民、青年人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%;多子女家庭、高层次人才家庭上浮50%。
5、合肥公积金优化“商转公”,支持支付物业费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等
4月1日起,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,进一步拓展“商转公”覆盖面,现就有关政策通知如下:
开展异地缴存人”商转公”业务。符合”商转公”业务办理条件的异地缴存人,在2020年12月31日(含)之前已发放的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,可申请办理”商转公"业务。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,适时持续放宽异地缴存人"商转公"业务办理年限。
放宽本地缴存人”商转公”业务办理时限。符合”商转公”业务办理条件的本市缴存人,凭原商业银行出具的《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书》,申请办理"商转公“业务,不再限制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发放时间。
6、武汉公积金新政:取消户籍限制,调整贷款套数认定
4月2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。优化后的政策已正式施行。
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精神,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、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中的作用,经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1)持危旧住房改造。参加武汉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的缴存人,可使用规范的项目改造或安置协议、房屋互换补充协议等购房凭证资料,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,执行武汉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;也可提取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住房公积金,用于危旧房改造。危旧房改造提取金额、租房提取金额可合并纳入缴存余额,核定贷款资格、计算贷款额度。
(2)优化存量房贷款比例。取消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按房屋房龄分级的规定,统一调整为首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%,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%。
(3)扩大异地贷款范围。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,在武汉市购买自有住房,或有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,均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取消借款人(含配偶)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。
(4)调整贷款套数认定。2027年6月30日前,缴存人家庭改善住房条件,再次购买武汉市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已有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。缴存人家庭在武汉市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,或在全国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仍不予贷款。
7、海南: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购房首付款
4月2日,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解读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。自今年4月1日起,海南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,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购房首付款。
城市更新、旧改类政策
8、《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》标志城市更新步入法治化轨道
4月1日,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《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》,标志着成都市城市更新工作进入规范化、法治化新阶段。《条例》将于2026年6月1日施行。
《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》聚焦存量空间盘活与功能品质升级,将老旧小区、老旧厂区、低效楼宇、城中村等全部纳入更新范围,支持通过修缮、改建、局部拆除等方式实施改造,重点完善养老、托育、无障碍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配套,并鼓励活化利用地下、屋顶、滨河、桥下等闲置空间,植入文体、商业、产业等多元业态,系统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与居住环境。条例严格坚守历史文化保护底线,以负面清单严禁违法拆除历史建筑、破坏历史街区、拆真建假等行为,同时支持在保障安全与历史价值的前提下对历史遗存、工业遗产进行活化利用,实现城市更新与文脉传承有机统一。
条例将公众参与、共建共享贯穿全过程,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必须充分征求居民与利害关系人意见,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严格执行法定表决程序,保障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推动更新模式从政府主导向多方协同共治转变。在资金与市场化支持方面,条例明确符合条件的更新项目可发行基础设施REITs、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享受税费优惠,允许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改造,多渠道拓宽资金保障。
条例还建立以城市体检为基础的统筹实施机制,以评估结果指导片区策划、项目计划与落地实施,推动城市更新从一事一议的个案审批转向规范化、法治化、常态化治理,为成都城市更新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,也为超大城市更新法治化建设提供可复制经验。
城市规划、土地利用类政策
9、珠海市2026年度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
3月30日,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珠海市2026年度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。全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620.5049公顷、共计196宗,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占比近半,为供应规模最大的用地类型,重点保障产业项目落地需求,同时统筹安排交通运输、公共管理与服务、商服等各类用地,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81.94公顷共28宗,包含商品住宅用地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,供应区域主要集中在金湾、斗门、香洲及高新区,整体供地结构体现产业优先、稳控住宅用地、聚焦西部片区开发的导向,兼顾城市发展、民生保障与实体经济支撑。
10、上海公布今年供地计划宅地供应275-385公顷
4月1日,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发布《上海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》,明确全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75-385公顷。信息显示,2026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较2025年的375-485公顷,按中值计算减少约100公顷,降幅约为23.3%。与此同时,产业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在730-890公顷的高位,商业办公用地维持35-65公顷不变。
从区域分布来看,徐汇区商品住房用地从去年的25-35公顷减少至10-15公顷,杨浦区从30-35公顷减少至10-20公顷,而静安区和普陀区则微增约25%。临港片区今年暂无宅地供应。据介绍,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70-105公顷,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30-55公顷。
表1 上海市2025-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对比表
来源:克而瑞研究中心整理
11、上海住宅基准地价调整:核心区住宅涨、远郊跌
4月1日,上海发布《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基准地价(2026年)》,基准日由2020年1月1日更新至2026年1月1日,时隔6年对上海市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。
表2 上海2026版vs2020版基准地价核心变化对比表
来源:克而瑞研究中心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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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文章内容是由克而瑞研究分析师史婧撰写。本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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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北京市